今日华信京牌网小编为您分享:
在北京,由于车牌资源紧张,租京牌的现象并不少见。然而,一旦租来的京牌车辆发生事故,责任划分问题就变得十分关键。
但事故责任划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主要依据《民法典》第 1209 条的规定,即“谁开车谁担责,车主有错才担责”。
大部分情况下,如果车主没有过错,事故责任 100%由实际开车的租户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处理违章等。比如租户正常驾驶时追尾他人,交警判定租户全责,那么修车费、医疗费等都由租户承担,车主不用出钱。但如果车主存在过错,比如知道租户要酒驾、毒驾,或者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如癫痫),仍同意出租;又或者明知租户刚拿驾照不久,驾驶经验不足,还把车牌租给他等,车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曾有真实案例,车主明知租户刚拿驾照不久,还把车租给他,结果租户因操作不当撞伤人,法院判车主承担 30%的赔偿责任,共赔了 3 万元。
所以,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要清楚租京牌出事故的责任划分。同时要求租户必须投保 300 万及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万一出事,保险能先兜底。
关注华信京牌网小编v:yoy8899s,为您分享更多京牌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