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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车主出于亲友间人情往来,选择将登记在企业或个人名下车辆无偿过户,觉得没有实际收款就不用缴税,实则极易被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还可能产生税务处罚。
企业名下京牌车辆无偿转给股东、员工或第三方,在税法层面不认定为赠与免税,而是视同销售固定资产处理。税务部门不会认可零成交价,会依据车辆折旧残值、同款车型市场公允二手车价核定转让收入,以此计算增值税、附加税费与企业所得税。即便账面显示亏损,低价或无偿转让理由不充分,依旧会被纳税调增。
个人之间无偿过户车辆,看似不涉及企业所得税,但如果是公司股东无偿受让企业车辆,会被视作企业向股东分红,需要补缴 20% 个人股息红利个税。同时车辆过户对应的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也无法免除,零转让合同不能零申报印花税。
尤其带京牌的企业车辆,本身资产稀缺性强,税务稽查关注度更高。无偿转让容易被判定为刻意转移资产、规避税费,一旦启动核定征收,除补齐各项欠缴税款外,超期申报还会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想要合规过户,不要签订无偿转让协议,按照合理市场价拟定交易合同,正常开票申报缴税。确有亲属赠与需求,也要提前留存亲属关系证明、车辆评估单据备查,降低税务预警概率。切勿想通过无偿过户省税费,最终得不偿失,额外承担高额补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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