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信京牌网小编在整理留言时发现大家广范关注的问题在京牌租赁过程中遇到原标主去世,对方子女想要回车牌继承的情况,华信京牌网小编认为可参考以下内容处理:
了解继承相关规定
- 京牌本质是行政许可,不可单独继承,但车辆作为财产可继承,车牌可随车辆一并转移至继承人名下。不过,车辆须处于合法所有权状态,无抵押、债务纠纷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且通过年检。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 确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顺序或遗嘱确定车辆及京牌的继承人。若有多个继承人,需协商确定唯一继承人,或让其他继承人办理放弃公证或赠予公证。
- 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如有)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证明继承资格。
- 车辆过户:在取得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着公证书、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等材料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协商解决租赁问题
- 与标主子女协商,根据租赁协议约定,要求退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若因提前收回车牌给承租方造成损失,如购车时的相关费用损失等,可协商要求适当补偿。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寻求法律途径,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但要考虑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关注华信京牌网小编带您了解更多北京车务京牌信息,欢迎留言评论!